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祁若鳳表示,藥師公會過去曾與社區藥局合作,協助社區居民回收剩餘家中藥品,同時給予衛教知識,目前仍有藥局持續運作。但她強調,剩餘藥品多半未按醫囑服藥,才會剩下,食藥署不可能對藥品回收採取鼓勵措施。

食藥署表示,剩餘藥品隨時間變質,若丟水槽或馬桶可能造成環境與水汙染,尤其是抗癌藥物,建議應拿回開藥醫院處置。當然,更不能再服用或轉送親友,以免傷身或延誤病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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