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書指出,現年42歲的李姓男子跟24歲的死者是分租雅房的房客。李姓男子住雅房;死者跟女友、幼子同住旁邊的套房。民國103年8月1日上午7點多,李姓男子不滿死者的女友出入租屋處關門聲過大而發生口角,死者聽聞爭吵聲後加入,兩人發生肢體衝突。李姓男子被刺激後,心有不甘,在買了一把廚刀,又到附近超商買酒喝完後返家,中午到死者住所敲門,見死者出面應門旋即持刀往他左胸刺去,行兇後離開報警自首。死者倒在血泊之中,送醫急救傷重不治。

內容來自YA貸款HOO新聞

(圖:取自網路)

歷審認為,李姓男子有恐嚇、強盜、傷害等多項前科,又因死者應門口氣不好而犯殺人罪,犯案後沒有加以急救,審判中仍對衝突時遭死者傷害之事忿忿不平,惡性重大,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,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。

負債整合嫌關門吵刺殺鄰 前科累犯判20年定讞

(潘千詩報導)

花蓮市一名前科累累的男子,去年因不滿隔壁出租套房的鄰居關門太大聲,與鄰居理論爆發衝突,男子心有不甘,買了一把廚刀,酒後到鄰居家門外,一刀刺死對方,被最高法院依殺人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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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嫌關門吵刺殺鄰-前科累犯判20年定讞-031535703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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